据《廉洁四川》8月25日晚报道,纪检干部在会议现场直接将贪腐人员带走,这样的警示教育突如其来,但直击心灵,发人深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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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31日下午17时许,一场原本平常的工作会议在广汉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召开。但会议刚进行五分钟,广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便径直步入会场,打断了这场会议。在全场震惊中,他们来到金雁派出所时任所长周飞鹰面前,宣读了立案调查决定。
办案人员:周飞鹰同志,你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,请配合调查,跟我们走一趟。
这本是人民警察也再熟悉不过的一句开场白,但当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时任所长周飞鹰听到自己的名字时,他脸色一下煞白。
周飞鹰称,感觉是种羞耻,反差太大。曾经是逮人的,现在被人逮。
据介绍,初入警队大门时,周飞鹰还有着努力工作为民服务的一腔热血,有着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雄心壮志。但随着职位的一步步升迁,周飞鹰在2005年广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任上,就有了第一次“伸手”经历。当时,他刚办结一件故意伤害案,案件受害人唐某便给他送来2万元感谢费。
虽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周飞鹰自认没有对唐某“特殊照顾”。但看着如此丰厚的红包,他一边惊叹于“原来钱可以来得这么轻松”,一边侥幸地认为,案子已经移送起诉,与公安无关了,此时收钱,不算利用职权。
周飞鹰没能清醒认识到,尝到了第一次的“甜头”,就会有第二次、第三次的“伸手”。2012年9月,周飞鹰担任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所长后,认识了不少私人老板。众人的“围猎”,个人的堕落,直接导致了其腐败行为呈爆发式增长。
据介绍,周飞鹰对熟悉的老板基本上是来者不拒,对方送的加油卡、月饼、粽子、香烟、白酒,到后面送的大额感谢费,他都照单全收,然后对这些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关照。
审理查明,2009年至2022年,周飞鹰在担任广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、金雁派出所所长、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党工委委员期间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多次收受21人所送现金共计435.5万元,其个人实得309.5万元。
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,周飞鹰满是悔恨,悔恨自己不该放纵自己的贪欲,造成如今的错误,害了自己同时也伤害了家人。他在忏悔录中写到,“以前认为‘净化朋友圈’是无稽之谈,现在看来是自己太肤浅了”。
2023年4月13日,广汉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,判处周飞鹰10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。其他两名涉案公职人员同样受到了纪法的严厉审判。
转自:政事儿
来源:大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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