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奇怪了,家里进贼了,现金一分钱没丢,晾晒的八条内裤却全没了!”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四川成都。
一男子回家过年,3天后发现家里进人了。
令人奇怪的是,男子打开床头柜的抽屉,发现里边的钞票,包括百元的、一元的、五元的等等都在,一分钱没有丢。
然而晾晒在衣架上的八条内裤,却都不见了!
男子十分不解,当他将视频发到网上以后,网友的评论也是五花八门。有人就说:你想想是被贼惦记你的钱吓人呢,还是惦记你的人更吓人?
不过,这都不是咱们要讨论的,作为专业的法律人,咱们要说说其中的法律问题。
【法海说法】
1.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,盗窃行为,都必须偷到一定价值的财物,才会构成犯罪。
自然这句话,并不是完全错误的。
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构成盗窃罪。
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超过1000~3000以上的。至于各地的具体标准,各省法院会结合本地的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来综合认定。
2.然而,并不是所有的盗窃罪都需要犯罪数额的,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,只偷到一分钱,哪怕一分钱没偷到,都会构成盗窃罪。
刑法第264条列举了这几种情形:
扒窃的
两年之内盗窃三次以上的(含三次)
携带凶器盗窃的
入户盗窃
3.本案这种情况就属于入户盗窃的情形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入户盗窃,不同于入室盗窃。是指进入与外界相对隔离的、供人居住的场所。
比如,某个人的房子位于1楼,便将内外屋用一个帘子隔开,外屋开了一个商店,内屋用于居住
那么,小偷进入外屋只是属于入室盗窃,而进入供人居住的内屋,则属于入户盗窃。
像本案这种情况,小偷入户的时候,虽然主人不在家,但是并不能改变它供人居住的本质,所以依然构成入户盗窃。
而内裤又是具有价值的财物,所以构成盗窃罪是没有异议的。只不过由于这个情节比较特殊,最终量刑的时候可能会比较轻,有可能只会判处拘役或者管制。
4.其实这个小偷还涉及另外一个罪名,就是非法侵入住宅罪。
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,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只不过这里存在一个牵连犯的关系,小偷是以盗窃为目的而进入住宅,其侵入住宅只是一个手段。二者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。
牵连犯虽然没有在刑法上明确规定,但是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一个情形。
对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,就是从一重处断,也就是对于他所触犯的盗窃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两个罪名,哪个处罚更重,最后就会按照哪个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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